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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三)
发布时间:2021/7/26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屈倩红

上期以小红外出就餐途中,被一小汽车撞倒并住院为例向大家介绍了关于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赔偿及相应的赔偿标准。接下来,我们看看在该起交通事故案中小红的其他可获赔偿项目。

一、如小红在该交通事故中因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则丧葬费应以什么标准进行追偿?
丧葬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小红在上述情况下,其户口为农村户口,则死亡赔偿金是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吗?计算的年限是多少?
不是,如小红为广东人,即使小红为农村户口,仍然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的年限为二十年。

【小贴士:“死亡赔偿金”与前一期提及到的“残疾赔偿金”的规定相类似:

1. 广东省目前正在全省法院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人身损害,在民事诉讼中统一按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保持不变;

2. 对于受害人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若小红作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需要扶养其卧病在床的父亲,则小红母亲能向肇事者追讨多少被扶养人生活费?

由前所述,如小红为广东人,根据广东省目前正在全省法院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如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由于小红母亲作为小红父亲的配偶,对小红父亲应当承担部分扶养义务,故肇事者仅应承担上述计算得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50%。

【小贴士:

1.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同样适用:对于受害人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即仅部分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

3. 如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法条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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